盛洋投资5.19亿港元出售美国一办公楼物业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4-03-13

盛洋投资补充表示,集团(作为卖方普通合伙人)将收取的预期所得款项净额为约65.5万美元(相当于约507.6万港元),而作为有限合伙人则收取约660.1万美元(相当于约5115.8万港元)。

观点地产网讯:5月10日,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宣布透过美国房地产基金平台于美国出售物业。该物业由卖方(Rosemont Federal Operating LLC,由GR Realty 投资组合内的基金全资拥有)全资拥有,位于1819 5th Avenue North, Birmingham, Alabama 35203, theU.S.,包括一幢办公楼以及多个停车位。

盛洋投资董事局宣布,于2021年5月7日(美国东部时间),卖方与买方(Glen Federal Place,LLC)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该物业,总代价为6700万美元(相当于约5.19亿港元),代价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必须遵守及按照买卖协议之条款,完成后将于可行期间届满后30日或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可能会延长当日透过托管协议与托管代理落实。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卖方将自出售事项收取的预期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适用交易费及税项以及有关出售事项之其他相关估计开支)为约6333.3万美元(相当于约4.91亿港元),该货款将用于偿还相关按揭贷款、支付卖方母基金普通合伙人的绩效费用及根据卖方母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分派予卖方母基金之有限合伙人。

盛洋投资补充表示,集团(作为卖方普通合伙人)将收取的预期所得款项净额为约65.5万美元(相当于约507.6万港元),而作为有限合伙人则收取约660.1万美元(相当于约5115.8万港元),该等所得款项将改善集团的整体现金状况,以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及用于未来可能出现的商机。

资料介绍,盛洋投资于美国物业市场的投资乃透过其美国房地产基金平台 GR Realty(盛洋投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进行。GR Realty为一个全面综合房地产平台,于美国特定目标市场进行物业投资,并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物业基金,近三十年来一直为投资者及租户提供度身订造的房地产方案。

目前,GR Realty的战略营运计划为重点聚焦于基本因素令人信服、高流动性及人口结构持续改善,并由科技带动的海岸门户市场及精选市场(大部分位于美国西岸及东岸),同时于合适时机逐步出售位于非重点聚焦市场(大部分位于美国中部)的资产(如该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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